公示的试验信息

一、题目和背景信息

登记号 CTR20182204
相关登记号  
药物名称 注射用重组抗CD20单抗-MMAE偶联剂(注射用TRS005)
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
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
适应症 复发或难治的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
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TRS005治疗复发或难治的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安全性、耐受性、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探索初步有效性
试验通俗题目 TRS005治疗晚期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I期临床试验
试验方案编号 TRS00501001;V4.0 方案最新版本号  
版本日期  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

二、临床试验信息

1、试验目的

主要目的: 1)评价TRS005在复发或难治的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单次及多次用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征,确定剂量限制性毒性(DLT)、最大耐受剂量(MTD)或Ⅱ期推荐剂量RP2D; 2)考察TRS005单次及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性。 次要目的: 1)初步探索TRS005多次用药的有效性; 2)初步探索TRS005的药效学特征; 3)评价TRS005的免疫原性。

2、试验设计

试验分类 其他     其他说明: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
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

3、受试者信息

年龄 18岁(最小年龄)至 70岁(最大年龄)
性别 男+女
健康受试者
入选标准
1 经组织学病理学确诊为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
2 接受至少2个标准治疗方案后的复发或难治(难治的定义:两个周期未达到PR或4个周期未达到CR)的患者
3 至少具有1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,其最长横径≥ 1.5cm
4 既往接受过抗肿瘤治疗(如放疗、化疗、激素治疗、生物疗法、免疫治疗)距离本研究首次给药间隔至少28天
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NCI-CTCAE v5.0定义的≤1级(除外脱发)
6 实验室检查结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(获得实验室检查的前7天内不允许给予任何血液成分、短效细胞生长因子、白蛋白等药物;前14天不允许给予长效细胞生长因子): — 血液学:白细胞计数(WBC)≥3×10^9/L,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(ANC)≥1.5×10^9/L,血小板(PLT)≥100×10^9/L,血红蛋白(HGB)>90g/L;— 肝功能: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≤3倍正常值上限,总胆红素(TBIL)≤1.5倍正常值上限; — 肾功能:血清肌酐(Cr )≤2倍正常值上限;— 凝血功能:(入组前患者在未进行抗凝治疗)国际标准化比值(INR)≤1.5正常值上限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(APTT)≤1.5正常值上限;— 肺活量(VC)实测值/预测值≥ 60%,或一氧化碳弥散功能(DLCO)≥ 50%预测值
7 年龄大于18周岁(含),性别不限
8 ECOG评分0-1分
9 预期生存期≥3个月
10 育龄期女性和男性患者及其配偶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进行充分避孕,且育龄期女性患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测试必须呈阴性
11 患者自愿同意参加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
排除标准
1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治疗
2 筛选时外周血中利妥昔单抗ADA阳性者
3 筛选时外周血利妥昔单抗残存浓度>24ug/mL者
4 明确的药物过敏史,异种蛋白、生物制剂或试验药物的成分过敏史
5 乙肝或丙肝活动期(HBsAg阳性和/或HBcAb阳性且HBV DNA ≥ 10^4 拷贝数或者≥ 4000IU/ml;HCV抗体阳性)或人免疫缺陷病毒(HIV)抗体阳性
6 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浸润性疾病
7 伴有外周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
8 经研究者评估,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的糖尿病
9 近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的患者
10 伴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(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类风湿关节炎、多发性硬化症、干燥综合征、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等)
11 伴有如下严重心血管疾病, a) 筛选期近6个月内心肌梗塞; b) 筛选期近3个月不稳定心绞痛; c) 心功能不全(心功能分级≥ NYHA标准Ⅱ级); d) 严重的心律失常(如,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,心室纤颤); e) QTc间期延长(男性 > 450毫秒,女性 > 470毫秒); f) 二度或三度心脏传导阻滞; g)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(收缩压>160mmHg或舒张压>100mmHg)
12 伴有其他严重疾病,严重活动性感染,如肺炎、活动性肺结核、间质性肺疾病等
13 首次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造血生长因子治疗,包括集落刺激因子,白细胞介素或输血治疗
14 首次给药前1月内使用类固醇激素用量(强的松相当量)大于20mg/天,连续使用超过14天或免疫抑制剂治疗
15 首次给药前1月内曾接种各种疫苗
16 首次给药前1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(诊断性活检除外)
17 研究开始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者
18 既往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者
19 既往单抗治疗发生III级以上输注反应者
20 首次给药前1月内参加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
21 既往使用CAR-T治疗的患者
22 研究者评估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

三、研究者信息

1、主要研究者信息

1 姓名 石远凯,肿瘤学博士 学位   职称 主任医师
电话 13661169583 Email syuankaipumc@126.com 邮政地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
邮编 100021 单位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

2、各参加机构信息

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(州) 城市
1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李玲 中国 河南 郑州
2 河南省肿瘤医院 宋永平 中国 河南 郑州
3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王昭 中国 北京 北京
4 浙江省肿瘤医院 杨海艳 中国 浙江 杭州
5 湖南省肿瘤医院 周辉、李坤艳 中国 湖南 长沙
6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景红梅 中国 北京 北京
7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李志铭 中国 广东 广州
8 天津市肿瘤医院 张会来 中国 天津 天津
9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齐军元 中国 天津 天津
10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曹军宁 中国 上海 上海


四、申办方联系人信息

联系人:王女士  18832374527 邮箱:chen.wang@teruisipharm.com